市监总局公布12种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行为

为解决社会广泛关注“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认真总结各地执法实践,于2月7日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

为解决社会广泛关注“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认真总结各地执法实践,于2月7日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和获利情况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其中,“首违不罚清单”包含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为确保两个《清单》依法有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科学设定处罚清单”5项要求,特别是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明确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督促引导积极整改、依法退赔消费者损失和履行召回义务”等措施。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推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基层期盼,按照“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执法原则,对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减罚免罚,对于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监总局公布12种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行为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注销!整顿械字号

    昨日晚间,有多位业内人士在朋友圈发文称,“所有打着‘械字号’的化妆品通通要求注销,且没有缓冲期。” 据悉,此次针对械字号的整治行动来自广州花都区。为此,青眼第一时间联系花都区有关负责人进行求证,该负责人表示这项行动是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而开展的,“这是一项全国的专项检查,我们省是从这个月开始。”从即日起到春节假期前,花都区第一类医疗器械企业要完成自查并将情…

    2021年1月29日
    00
  • 滨海新区严打传销违法行为 上半年办结37起案件

    连日来,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滨海新区持续保持对传销违法活动高压严打态势,在全区多举措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全社会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2023年上半年,新区共收到涉嫌传销举报45起,办结37起,罚没款项345.6201万元,罚没款项已执行完毕,公安机关审查起诉2件,涉及人员6人。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及时调整打击…

    2023年8月10日
    00
  • 国产化妆品加速出海 将占全球市场更大份额

    随着国内化妆品产业的发展,国产化妆品“出海”步伐不断加快。

    2025年3月5日
    00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为深入做好节日期间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春节期间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本次行动,采取统一布置、统一行动、上下联动的方式,重点对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产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台帐,使用单位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2021年3月4日
    00
  • 最高法发布意见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如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对相关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3年10月13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