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新公告,跨境电商迎重磅利好政策!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跨境电商迎来利好新政策!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跨境电商迎来利好新政策!

海关总署新公告,跨境电商迎重磅利好政策!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的部署,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公告如下:

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

二、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成都、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需建立货物入场、上架、装箱以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至口岸的物流运输等各环节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并与海关联网实时传输相应数据。

四、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具备企业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并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监管要求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2020年第44号以及2020年第75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赞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4年11月3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2日

相关推荐

  • 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联合执法常态化全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在山东省公安厅、威海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建立立体防控网,联合执法常态化,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2024“除斑”行动,全力压缩、清理传销分子的活动空间和生产土壤。

    2024年7月26日
    00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规范“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

    今年“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对促进消费恢复、帮助企业纾困、保主体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6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以下简称《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做好“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工作提示》包含十二方面内容: 一是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大审核和抽查力度,确保经营…

    2022年6月10日
    00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2023年5月30日
    00
  • 广东省药监局印发新指南,指导化妆品相关工作

    记者从广东省药监局获悉,化妆品应急检验是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验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指导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检验工作,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可应用文件从组织管理和技术能力建设方面来构建符合自身实际的应急检验模式,强化应急检验能力。

    2023年12月18日
    00
  • 烟台市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时段打击传销宣教工作常态化机制,巩固普法宣传阵地,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能力,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以“携手抵制传销 守护平安山东”为主题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

    2024年6月7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