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成立

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日前在哈尔滨市召开。

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日前在哈尔滨市召开。来自营养保健食品行业企业、营养保健食品科研工作者和会员代表共一百余人参加成立大会。

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成立

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是由黑龙江省内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检测、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科研工作者、企业家和管理者依法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医谷(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祥雷当选会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一级调研员麻志红对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在行业自律、桥梁纽带、科技创新、服务会员、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并希望发挥协会优势推动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孟祥雷介绍,在业务范围方面,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将全面规划发展方向。一是开展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市场调查,深入研究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精准分析行业形势和市场需求,为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营养保健食品行业自律规范,严格规范行业行为,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助力会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四是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与本行业相关的展览、论坛,大力宣传营养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广泛普及营养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五是开展营养保健食品相关领域教育和培训,有效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六是依照有关规定开展营养保健食品相关领域信息交流与信息服务,帮助会员及时了解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模式,积极组织和推动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七是开展会员与政府间的交流,充分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八是积极做好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产业名优产品宣传与推广,大力推进品牌战略。九是勇于承担政府职能部门授权或委托的相关工作。

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会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秉承“平台共建、品牌共创、价值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内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推进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的产品创新、市场营销拓展、上下游产业互动,助力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产业发展。

据了解,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章程(草案)》,聘请了联合国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院士、国际农业教育科学院院士韩贵清为名誉会长。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4年11月1日
下一篇 2024年11月1日

相关推荐

  • 市监总局发文 事关保健食品新功能

    2022年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有以下几个关键内容:  (1)新功能的保健定位要明确。保健食品新功能包括补充膳食营养物质、维持或改善…

    2022年8月3日
    00
  • 见义勇为!苏州市累计表彰奖励20979人次

    纪实网讯 12月8日上午,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理事会换届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和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4年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非盈利性组织。基金会成立20多年来,以匡扶社会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为己任,致…

    2021年12月8日
    00
  • 云南:2025年持续开展打传规直专项执法

    2024年,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强化价格收费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和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执法,积极助力经济回升向好,维护社会稳定。

    2025年1月21日
    00
  • 特医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版发布:鼓励企业研发临床急需产品

    修订后的《办法》对拟在中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特医食品和拟向中国出口特医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从申请条件、注册程序、临床试验、标签与说明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

    2023年12月5日
    00
  • 我国首部《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个人骗保最高处5倍罚款

    纪实网讯 今年6月15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公告,正式就《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征求意见中强调了6项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就包括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对个人使用医保行为作出约束,提到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行为…

    2021年6月17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