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直播带货!北京出台直播带货新规

8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正式发布并实施。

8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正式发布并实施。

整顿直播带货!北京出台直播带货新规

近年来,我国直播带货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灵活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直播带货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首都平台经济发展实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引导直播带货各方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指引》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逐一提出具体合规要求,共计四章三十一条。

总体上,各类主体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中,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入驻登记核验、禁限售商品管控、检查巡查、记录保存、信用管理和评价、违规公示等方面等加强责任落实。

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要依法依规发布广告,保护知识产权,开展公平竞争,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

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应根据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书面协议,履行相应责任,并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

此外,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建立直播商品的质量控制与合规管理机制以及直播带货人员管理制度。直播带货人员应当规范自身行为,依法向公众推销商品或服务。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应当对网络主播加强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

《指引》中规定,直播带货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食物浪费、泛娱乐化等不良现象。直播的商品、服务、选品、营销等每一步都有相应的要求,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明确公示,不得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指引》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分别进行界定,并逐一提出具体合规要求,旨在督促和引导直播带货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

目前,该指引仅适用于在北京市开展的、通过网络直播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交易活动,但指引中的规定应该是每一个直播从业者对自己的要求。

《指引》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直播带货治理重心从事中监管、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帮助各参与方有效防范化解合规风险,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带货业态有序竞争创新发展。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4年8月12日 下午5:34
下一篇 2024年8月13日 上午9:24

相关推荐

  • 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江苏出台二十三条:保健食品市场潜力得到释放

    8月27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消保委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秉承政府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通过给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和后悔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2024年3月20日
    00
  • 湖南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严打“社交电商”、“虚拟货币”网络传销

    号角网讯 近日,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全省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方案》,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坚决查处一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案件,追究一批网络传销犯罪分子,曝光一批网络传销典型案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几年,网络传销作为传统传销的变种,与传统的传销方式相比,具有更深的隐蔽性,更大的欺骗性,更…

    2022年5月5日
    00
  • 最高法: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号角网讯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新闻发布会,《规定》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共20条。 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规范网络消费格式条款。 实践中,存在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

    2022年3月4日
    00
  •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召开特殊食品团体标准建设工作讨论会

    为推动特殊食品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4月8日,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组织召开了特殊食品团体标准建设工作讨论会。 会议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候选秘书长张中朋主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樊红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保健食品注册处处长宛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张兰兰、…

    2022年4月12日
    00
  • 夸大虚假宣传?银川市监局:严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直销企业门店!

    今年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工作,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共检查相关经营主体959家次,受理消费者保健食品投诉41件,督促117家存在不设立保健食品专柜、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问题予以现场整改,立案查处1件,罚款金额1万元。

    2023年12月13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