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大力整治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行为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加大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行为整治力度,截至2024年5月,共发现并处置17起涉嫌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备案企业”等名义虚假宣传的不良行为,相关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加大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行为整治力度,截至2024年5月,共发现并处置17起涉嫌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备案企业”等名义虚假宣传的不良行为,相关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对原有标准备案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企标平台)即可完成自我声明公开,无需再“跑腿”备案。当前该制度已成为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一环,取得显著实施成效。然而,近期个别企业编造“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备案企业”或相关机构“企业标准备案”等证书、牌匾用于宣传,误导其他企业及公众,涉嫌虚假宣传,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与推进。

为整治虚假宣传乱象、加强企业标准管理、维护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严肃性,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迅速打出“组合拳”:开展梳理排查,对企标平台疑似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企业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及时发出警示,通过企标平台发布警示信息,提醒企业、公众注意防范;畅通举报渠道,明确举报途径方法,鼓励企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严肃处理整治,责令涉事企业限时整改,并在企标平台进行公示。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明确公告不开展企业资质评价工作,不颁发有关资质备案证书,若发现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名义进行“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对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加大企标平台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处置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公众权益。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4年6月14日 上午10:26
下一篇 2024年6月14日 上午10:34

相关推荐

  • 抚州市监局警告各直企:严禁挂靠、租借牌照

    为整治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不规范问题,规范直销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营造稳定社会环境,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直销企业合规经营的监管提醒函》(以下简称《监管提醒函》)。

    2025年5月6日
    00
  • 重庆市市场监管:全力守住特殊食品安全防线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盯目标、强化监管、严守底线,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13万余户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17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11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罚没金额138.2万元,向公安机关通报或移送涉嫌犯罪线索…

    2021年9月24日
    00
  • 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声称食品有医疗效果为虚假宣传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检查药品批准文号 纪实网讯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当前,一些不良经营者通过包装成“神医”“神药”等方式推销假冒伪劣药品,忽悠老年人购买,非法牟取暴利。因此,提醒老年消费者,要通过医院、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除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都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

    2021年11月25日
    00
  • 11部门联合印发!

    11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 近期,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论坛活动乱象的清理整治。 据有关部门介绍,近年来,一些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假冒官方机构、…

    2023年7月10日
    00
  • 河南省药监局明确化妆品经营者须践行“十要十不”

    纪实网讯 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十要”的具体要求,即化妆品经营使用者主体资质要合规、规章制度要健全、设施配置要合理、经营行为要规范、购入产品要合法、进货来源要可溯、经营产品要合格、广告宣传要真实、信息公开要主动、责任落实要到位。 《规范》还指出,化妆品经营使用者不经营未获《化妆…

    2021年9月10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