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坚决依法取缔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

97.jpg

纪实网讯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构建多维度多层次

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指出,要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要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要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捉销师提醒:鼓吹“不劳而获”和“一夜暴富”的都是骗局,希望大家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是送给广大投资人的苦口良药。

免责声明: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处理。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1年10月19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1年10月21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 标称“固体饮料”的食品适合婴幼儿吗?

    近期,在母婴店销售的多品牌“营养粉”固体饮料被官方通报质量不合格,且个别商家在宣传产品时混淆概念、涉嫌以广告误导消费者。《GB/T29602—2013固体饮料》对固体饮料的定义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 固体饮料不可替代奶粉  由于婴幼儿自身体质的敏感性和特殊性,前期最好是以母乳为主,实在没有足…

    2021年12月3日
    00
  • 京津冀“三省(市)五地”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召开,最新部署出炉

    5月17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京津冀“三省(市)五地”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反不正当竞争处、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廊坊市及三河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承德市及兴隆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4年5月22日
    00
  • 严查健康讲座 紧盯医疗器械等与保健需求密切相关的营销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以会销形式销售商品或服务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11月8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会销专项整治工作会。

    2023年11月14日
    00
  • 重庆229家互联网平台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

    2020年,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增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打防结合,夯实基层基础,重庆市打击传销工作连续8年在中央打击传销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中位列第一等次。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8件,涉案金额1.3亿元,罚没金额共计4354.8万元。江津区、永川区、江北区等市场监管局查处了“男神密码”“玖壹购”等…

    2021年2月2日
    00
  • 重磅利好!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来了…

    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从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扩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几个方面提出20条针对性举措。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 在大宗消费方面,《措施》提出要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在日前发改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

    2023年8月1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