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区块链之名“挖矿”,一网络传销团伙被端,涉案14亿元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犯罪日益增多,花样层出不穷。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对一个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团伙提起公诉。该团伙借区块链之名,以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无需矿机即可炒币升值获利实施网络传销活动,涉案人数众多,波及江苏、广东、山东、重庆等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14亿余元。


开发线上网络传销平台

2020年5月,李某明知网络传销违法,还特意“钻研”新的传销模式并优化改进,在杨某、刘某等7人协助下设计了“双子新约”网络传销平台,聘请3个技术团队开发了“双子新约”1.0版本和2.0版本软件,并且租用云服务。2020年8月中旬,该平台App正式上线。

为了配合网络传销平台运营,李某等人同时还开发了某G交易所和某K交易所,设置“通兑塔”,并将产生的虚拟数字货币母币和子币在两个交易所内交易,虚构强大的技术实力来吸引公众加入。

“双子新约”网络传销平台上线后,李某组织杨某、刘某、潘某等人组建社区,通过群推广、互联网宣传、线下讲课等形式,介绍平台运营模式,夸大平台实力,虚构盈利前景,不断扩大平台影响力。


半年注册会员8.4万余人

“双子新约”网络传销平台如何欺骗公众?主要是借区块链为会员提供虚拟数字货币增值“挖矿”,以无需矿机为名进行虚假宣传。只要参加者购买100个虚拟数字货币母币,就能成为会员,再购买10个母币开通“超弦体系”,生成自己独有的“3S码”,其中4个母币分配给直接推荐者,剩余6个母币均分给上层其余8人。入会会员享有炒币升值获利产生的静态收益,同时以发展下线获利产生动态收益。截至案发,平台共有注册会员8.4万余个,发展层级316级,涉案金额14亿余元。

“双子新约”1.0版本和2.0版本并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根本不产生任何实际收益,而通过该平台吸收进来的资金却需要支付平台维护、日常支出、工资发放以及租用办公场地等各种费用,李某等人心知肚明,项目崩盘是迟早的事情。2020年底,李某等人将两个交易所内母币和子币价格一路疯狂往上拉,吸收更多的资金涌入,然后自导自演黑客攻击平台,资金暂时无法取出的假象,延迟崩盘。但随着越来越多会员发现资金无法兑换,此案案发。

由于作案手法新、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介入后,通过5次案情会商提出18条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区块链去中心化及虚拟货币交易特点,重点对服务器代码、平台数据等入手,查明传销组织发展层级、投资运营和计酬方式,进一步厘清吸收的资金数额。同时,承办检察官与律师加强合作,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和政策解释工作,促使17名犯罪嫌疑人中的15人自愿认罪认罚,13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共计4.47亿元。

最终检察院综合量刑标准、事实证据以及悔罪表现等,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1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提出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十万元至一百万不等罚金的确定刑量刑建议。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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