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大简化,这两地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换做“减法”

纪实网讯 作为化妆品企业生产、销售得以顺利进行的资质凭证,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一直备受企业们的关注。

7月6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告,通告显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生产许可流程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功能,推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应用。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市药品监管局全面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纸质证书。

无独有偶,湖北省药监局也于7月1日起正式对省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换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承诺制”。

在此之前,广东省和浙江省均已开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改革。各地纷纷开始对化妆品生产许可进行改革,这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历经重大改革

记者梳理发现,其实近年来国家药监局非常重视有关化妆品行业法律法规的建设。早在2015年,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就发生了一次重大变革。

当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及《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号),公告中发布了国家总局制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明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将合并成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至此,化妆品生产许可“两证合一”正式施行。

一时间,许可证的审批流程大大简化,但与此同时,化妆品企业申请新证的门槛也被严格限制,其不仅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硬件和软件上加以标准整改,而且还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很多化妆品企业因生产规模和相应组织机构不达标未能达到换证的要求,进而不得不停止生产化妆品,中国众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也在不同程度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大刀阔斧的新证改革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不断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更高效便捷

2018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该通知要求,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的“证照分离”改革将在全国推开。其中,化妆品生产许可的改革方式为优化准入服务。

而此次上海、湖北两地药监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改革动作,不仅进一步表明了政府要不断提高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政务服务水平的决心,而且对于行业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利好影响。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实施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政策大大地解决了化妆品生产企业时需要来回跑的问题。

此外,记者通过观察发现,与以往证件期满需延续要走的长流程相比,湖北药监局此次发布的《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实施“承诺制”的通告》在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程序等方面更加高效且便捷。

据了解,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国家规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5年届满后需要延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而2020年1月最新修订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不止于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而湖北省的新规规定,对于适用“承诺制”换证政策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其只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延续电子版申报资料即可,也不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而且申报的材料如果审查合格,就能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新规不仅免去了现场审查的流程,而且大大缩短了审核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省药监局通告表示,将会加强企业在换证后的监管,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实施“承诺制”延续企业的跟踪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可见,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流程的简化并不意味着对化妆品监管政策的放宽。不过能预见的是,化妆品生产许可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的改革,对企业准入化妆品生产行业将会是个不小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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