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备案

  • 保健食品经营备案提上日程!北京、广东率先垂

    纪实网 8月3日讯 7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事后备案的通告。 通告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经营者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正在研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相关工作要求及建设备案信息化系统,在相关工作要求…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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