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法院

  • 德城法院宣判一起“隆力奇”化妆品传销案 6名传销头目获刑

    德城区法院公布一则传销案件判刑书,杨某美、龙某荣、潘某林、卢某发、杨某兰、雷某华等六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案情摘要 贵州省某县居民杨某召、龙某东(均已判决)自2010年以来,在天津加入某传销组织,后该组织先后在河北省某市、德州市德城区等地开展传销活动,期间被告人杨某美、龙某荣、潘某林、卢某发、杨…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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