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聚焦老年群体消费安全,打出准入严管、乱象严查、智慧监管、护老维权组合拳。
本次专项行动直指行业最突出痛点,既是给生产经营划清红线,也是给老年人消费装上“安全锁”。《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优化审批服务、严格生产管控、整治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四大重点,提出19条工作措施,明确严查直播营销、私域直播、会议销售、欺诈营销、虚假宣传,全面推进“互联网+AI监管”全覆盖,强化全链条穿透式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联合惩戒、公开曝光,到2026年底,基本实现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更加严格高效,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更加坚实有力,老年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源头严管:准入再收紧,适老供给再提质
《方案》把严把准入门槛放在首位,从生产、注册、备案三个环节强化安全管控——
严格注册审查,重点强化发酵、酶解、合成等特定工艺保健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支持保健食品新功能产品创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
优化备案管理,将风险低、需求大、产业成熟的原料及时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持续扩大适老产品供给。
严格生产许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对保健食品生产工艺中不具备相应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能力的企业,一律不予许可,从源头杜绝不合规产能。
同时,《方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丰富适老化保健食品供给,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推动品种创新、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培育产业集群,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直击乱象:违规直播、私域乱象、
欺诈会议营销全整治
针对社会最关注、群众最痛恨的欺诈营销、虚假宣传、违规直播等突出问题,《方案》作出具体、严格的部署。
规范线上线下销售,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严管直播营销、整治私域直播乱象,落实专区专柜要求。
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强化全链条食品安全治理。
针对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使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原料生产、非法添加等行为,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依法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夸大功效、明示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表述的行为。
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如对保健食品及原料的商标、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认证资质等作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依法查处使老年人深受其害的有组织、套路化欺诈营销活动,如以免费体验、健康讲座、专家义诊、旅游销售、会议销售为噱头的欺诈营销。
严查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加强保健食品全链条信用监管,将严重违法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监管升级:互联网+AI监管全覆盖
本次专项行动最大亮点之一,是科技赋能、智慧监管全面落地。
《方案》提出,完成在产大中型生产企业“互联网+AI监管”全覆盖,强化数据贯通,拓展穿透式、非现场监管场景,大幅提升监管精准度与响应速度。同时全面实施全链条穿透式监管,督促企业建立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终端销售的完整追溯体系,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形成闭环管理。
此次还部署实施“双进双升”行动,组织专家进企业提升检验能力,监管进基层提升执法能力,推动监管能力与企业主体责任同步强化。
护老优先:科普+维权+共治,
筑牢老年消费防线
《方案》始终突出护老、为老、便老。要求发挥老龄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构建涉老风险防范、发现报告、化解处置闭环机制,强化预警与纠纷处置,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效。
依托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敬老月”等节点,开展“走近保健食品,促进健康消费”科普专项行动,增强老年人健康消费意识,引导理性选择、科学食用。
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强化媒体监督与行业自律,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工业信息、民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聚焦重点平台、重点场所、重点产品、重点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制度、形成一批成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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