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出台

12月1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2月1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化妆品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是针对新原料信息变更需要而专门制定,明确了允许进行信息更新的情形,提出了资料提交技术要求和提交方式,为企业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加强指导。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出台

据悉,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进行新原料备案时,应当按相关法规要求提交各项信息及研究资料。完成新原料备案后,若企业信息发生客观变化,或对新原料研究有进一步发现,备案人需要对新原料信息进行更新。《指南》的出台明确了已上市新原料变更路径,切实给予企业便利。

《指南》适用于已备案化妆品新原料在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前的备案信息更新相关工作。已注册化妆品新原料在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前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新原料注册人可参照《指南》技术要求开展研究,并提交注册变更申请资料。

《指南》阐述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的一般原则,并结合行业需求,根据风险程度,将允许信息更新的情形分为自行维护的信息更新、企业信息更新、新原料信息更新等三类,同时提出了对应情形相关要求。

《指南》显示,自行维护的信息更新主要是备案人信息、境内责任人信息、生产信息中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企业信息更新共4种情形,包括更新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信息(主体未发生变化)、更新生产企业信息(生产现场未发生变化)、更换备案人、更换境内责任人。对于这类信息更新,企业应按《指南》要求提交必要的证明资料。新原料信息更新共7种情形,包括更新原料基本信息、改变/新增生产现场、新增/调整生产工艺、更新质量控制标准、延长使用期限、调整使用目的和更新注意事项、警示用语等信息。对于这类信息更新,备案人应开展充分研究,并按要求提交必要的证明资料和/或研究资料。

为减轻企业负担,部分情形资料可留档备查。

《指南》提出,新原料一经备案,除自行维护信息外,其他信息更新应当有充分理由,按程序提交拟更新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新原料监测期满前1个月内,除自行维护的信息更新、企业信息更新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其他信息更新。除《指南》规定情形外,一般不允许其他情形的新原料进行信息更新。确需更新的,新原料备案人应当申请与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沟通交流,就信息更新的合理性、必要性、科学性进行确认。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5年12月17日 下午5:58
下一篇 2025年12月17日 下午6:16

相关推荐

  • 称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召开打击传销犯罪工作部署会议

    为进一步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2024年8月5日
    00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网络交易平台及直销企业监管工作会议

    7月7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网络交易平台及直销企业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有关工作情况。2023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销企业监管,防范传销行为。采取合规指引、提醒告诫、警示约谈、摸排检查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针对“网络购物”“投资理财”“创业就业”等不同变化形式的聚…

    2023年7月11日
    00
  • 热搜第一!清朗行动重拳出击:处置账号13.4亿个,封禁主播7200余名

    号角网讯 3月17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会上介绍,违法违规直播、短视频,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均成为从严重点打击领域。 随着广大网友对相关消息的热烈讨论,#清朗发布会#迅速引爆热搜,多个话题也持续霸占微博热搜榜。 去年处置账号13.4亿个  封禁主播7200余名 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2022年3月21日
    00
  • 规范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意见

    8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为规范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药监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和实施与其所开展的化妆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具备与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等。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翁忻旸摄 据悉,征求意见稿共八章28条,…

    2022年8月16日
    00
  • 以案释法 以案普法 全国打传规直普法大讲堂开讲!

    10月10日,全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普法大讲堂江西行活动在南昌市举办。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主办。活动主题为“筑牢防范传销堤坝 倾情守护社区平安”。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2023年10月11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