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以“保健养生”“养老服务“为幌子的7类传销活动

为持续加强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活动秩序稳定,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组织开展2024年打击传销联合整治。

为持续加强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活动秩序稳定,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组织开展2024年打击传销联合整治。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针对以下传销活动开展整治:

1. 打着“招聘就业”“技能培训”“恋爱交友”等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

2. 以“保健养生”“养老服务”“文玩收藏”等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

3. 编造“快速致富”“发财神话”等谎言,诱骗人员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传销活动。

4. 打着“消费返利”“慈善共济”“产业扶贫”“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传销活动;

5. 打着“社交电商”“教育培训”“网络创业”等旗号,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6. 打着“分享经济”“网络兼职”“网络游戏”等旗号,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7. 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传销活动。

《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发现传销活动要及时拨打110和12315进行举报,有效加强群防群治,努力形成良好的打击传销社会氛围。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27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4年5月31日 下午2:31
下一篇 2024年5月31日 下午2:39

相关推荐

  • 贵州省部署2025年春节严打传销工作部署

    春节将至,为着力维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全省2025年春节期间严防严打传销工作。

    2025年1月21日
    00
  • 罚没1.25亿,查处案件9572件,市监总局“铁拳”打击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

    4月8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介绍,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神医”“神药”广告违法案件9572件,罚没1.25亿元,形成有效震慑。

    2024年4月11日
    00
  • 见义勇为!苏州市累计表彰奖励20979人次

    纪实网讯 12月8日上午,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理事会换届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和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4年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非盈利性组织。基金会成立20多年来,以匡扶社会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为己任,致…

    2021年12月8日
    00
  • 化妆品爆发原料大战!“备案热”持续,抗衰成“香饽饽”

    今年前10个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数量已超过2023年全年备案总数。但截至目前,仅有一个美白新原料注册成功,能应用到产品中。

    2024年12月4日
    00
  •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明年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6号 纪实网 8月9日讯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工 2021年8月6日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21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2021年8月9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