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发布:活菌数量达标 才是益生菌食品

纪实网讯 11月25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益生菌及益生菌食品进行了定义、分类,并对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运输贮存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将促进益生菌食品消费的高质量发展。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总工程师李宇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标准》要求使用的益生菌菌种应符合卫生管理部门颁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益生菌普通食品不能进行保健功能的宣传。在符合这两个名单要求的基础之上,该《标准》对菌株的来源、保存鉴定、保质期内产品中的活菌数量作出了明确规定,其目的是在现行法规框架内,进一步规范益生菌在普通食品中的应用。

即食型食品活菌总数不得少于107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益生菌食品种类繁多,既有添加了活菌而且其相当数量在保质期内仍然存活的产品,也有添加了活菌但不能保证其销售时继续存活的产品,还有一些产品则添加了不再存活的益生菌。

这些产品从一定视角来说都可能对人体健康有益,但是否都可以被称为益生菌食品呢?对此,李宇解释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益生菌的定义,益生菌是活的微生物,当摄入一定数量时,会对人体健康有益,因此,只有当食品中存在活的益生菌,并且在保质期内保证足够活菌数量的产品才能被称为益生菌食品。

益生菌食品是从需要冷藏的液体食品发展而来的,这类食品更容易保证益生菌存活,例如饮料、酸奶等食品。随着益生菌生产技术的提高,可以在更多条件下保证益生菌存活,益生菌食品也逐步扩展到半固态和固态等品类。

记者注意到,新发布的《标准》明确规定,在保质期内,即食型益生菌食品的益生菌活菌总数须≥107CFU/g,而加工用益生菌食品应能满足终端产品活菌数量的要求。

李宇强调,益生菌原料必须具备四大核心要素:一是需要明确菌株号和分离来源;二是需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保藏和安全性评价;三是需要经过全基因组测序且有相关科学文献支持;四是需要有进行人体或临床试验研究的科学文献支持其正面评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副研究员吴崇明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益生菌执行标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生产卫生规范》《固体饮料》《饮料》等。这些标准对菌种种类、生产规范等进行了规定,但是对益生菌的活菌数量没有具体规定,或仅规定标示活菌型的乳酸菌饮料产品乳酸菌数应≥100万CFU/g,但乳酸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益生菌概念。此次《标准》的发布不仅完善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与规范体系,又在法规框架内为益生菌食品生产和差异化创新提供了指导依据。

亟待开发自主知识产权菌种

今年10月28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征求意见稿)。其中,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及亚种共计38个,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及亚种共计13个,并对菌种名称进行了规范。

吴崇明表示,益生菌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人体中原本就存在的菌种,如乳酸杆菌、双歧杆菌等;一类是人体中不存在,但医学研究表明,补充这类特定菌种有益人体健康,如地衣芽孢杆菌、枯草杆菌等。

近年来,我国益生菌行业处于快速上升阶段,消费需求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我国益生菌市场规模达到850亿元,预计今年将突破900亿元。其中,发酵乳产品占益生菌市场规模的70%以上。

“我国益生菌食品企业大多采用海外原料企业的菌种。”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鹤松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目前,国外知名企业的品牌价值及市场推广投入较大,获得了消费者更多的信任。而我国有江苏微康生物、北京科拓恒通、河北一然生物、上海润盈生物4家年产值在千万元规模以上的企业。

王鹤松建议,目前,益生菌企业应加大科研投入,开发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菌种,提高附加价值,使消费者增强对国产益生菌原料的信心。虽然我国学术界对益生菌活菌研究已高度重视,但是对于死菌和乳酸菌代谢物质的研究还需要加大投入。

吴崇明则强调,目前,益生菌食品存在品类界限模糊、缺少标准规范、品牌认知度低、同质化严重等问题。近年来,虽然有大量益生菌新产品上市,但很多产品所添加的菌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益生菌,大多为益生菌的增殖辅助物质,无法产生相应的效果。某些益生菌食品中还存在掺杂使假现象,比如在菌粉中加入外表相似的粉末、菌液中加入死菌、活菌数目不达标等。吴崇明建议,消费者选购益生菌食品时应关注菌种来源、菌株备案、活菌数目,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同时,我国益生菌食品企业应与科研单位、医院相结合,从益生菌菌种的培养、功效挖掘和验证等多方面入手,注重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和持久性,大力研发我国特有的益生菌食品。

益生菌食品产业出现细分化趋势

王鹤松介绍说,人体内的益生菌超过400种,其中,20种在人体内长期定植。益生菌在进入肠道后,会与肠道中原有菌群发生栖生、共生、偏生、竞争、吞噬等复杂关系,从而最终发挥促进机体健康的作用。

医学研究表明,人体补充益生菌可改善肠道菌群结构,阻止致病菌的入侵、黏附和定植,减少有毒物质生成,从而起到预防肠道疾病的作用;益生菌在体内可直接或间接产生维生素、氨基酸、短链脂肪酸等营养物质,并产生多种酶或酸类促进乳糖、钙、蛋白质的吸收;益生菌群及其代谢产物可刺激淋巴细胞,促进产生能抗同类病原菌的抗体,调节机体的免疫应答机制,增强机体免疫能力。

近几年,益生菌食品产业出现细分化趋势,针对减脂减重、情绪管理、口腔、呼吸道、过敏、女性私护健康等特定目标的产品不断上市,并受到消费者青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线上针对幽门螺杆菌的益生菌食品非常畅销。

王鹤松表示,消费者一般有健康需求时才会食用益生菌食品,健康状况改善后就会停止食用。其实,益生菌需要从食物中进行补充,而且适宜长期食用,因为人体不会对其产生依赖性。

吴崇明表示,益生菌的作用与剂量密切相关,摄入足够剂量的益生菌才能达到相应的效果,但不同的菌株发挥健康作用时的剂量不同,活菌数也并非越多越好。益生菌功能的发挥存在人群特异性,虽然益生菌产品对大多数人群的健康确实存在益处,但仍不能确定它对所有人群的健康都有益处,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目前,益生菌食品产业应用的核心菌种严重不足,亟须在传统发酵食品与人肠道菌群基础上,进行潜在益生菌菌株的靶向筛选及挖掘,建立优质益生菌菌种资源库、功能基因数据库。同时,有些益生菌菌种高密度发酵产生的菌体生物量较低,要结合基因组学或培养组学等手段,提高益生菌的培养效率。“益生菌食品必须保证活菌状态和必要数量。”吴崇明表示,在益生菌食品产业发展中,生产企业应充分利用荧光显微、流式细胞、宏基因组分析、特异性PCR等技术,确定产品中的菌种组成以及对活菌进行精确计数,从而提升产品评价、质量控制及市场监管水平。

免责声明: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处理。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赞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1年12月9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1年12月12日 上午6:58

相关推荐

  • 霍州市公安局关于高云岗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公告

    为了依法打击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霍州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根据四川绵阳 “6.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集群战役的线索,已对高云岗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2024年10月9日
    00
  • 食药监:未来改革可考虑大健康、大市场监管并行新模式

    在专家看来,中国食药监管体系兴起20年后,还有进一步改革完善的空间。 “食药监未来的改革可尝试考虑大健康——大市场监管并行的新模式,即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作为高风险品种纳入大健康范畴,普通食品安全工作划归大市场监管领域”,长期研究食药监管体制的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对第一财经表示。 中国食药监管体系的变革已经进行了20年,起点便是199…

    2018年2月23日
    00
  • 化妆品爆发原料大战!“备案热”持续,抗衰成“香饽饽”

    今年前10个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数量已超过2023年全年备案总数。但截至目前,仅有一个美白新原料注册成功,能应用到产品中。

    2024年12月4日
    00
  • 宁夏成立专项整治专班重点打击虚假宣传等行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宁夏市场监管厅迅速行动,建立由分管负责人任召集人的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涉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围绕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老年人防…

    2022年5月31日
    00
  • 超130亿条 全国1.88亿户经营主体各类信用 信息依法公示

    30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归集了全国1.88亿户经营主体的各类信用信息130.84亿条,依法对外公示。

    2024年11月1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