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监管或迎新变化:不得直播保健食品广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市场监管总局在修订《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在关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说明中,市场监管总局提到,修订后的《办法》共31条。

一是修改了规章名称。此次对原《暂行办法》修订内容较大,其中直接删除了5条,修改了24条,增加了7条。考虑到《暂行办法》颁布、施行已经超过五年,互联网广告监管领域制度已经比较成熟,不宜继续保留“暂行”二字,故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二是调整了适用范围。针对当前互联网广告发展新情况和新业态,明确将以互联网直播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跨境电商广告纳入《办法》调整范围;进一步强化对弹出广告“一键关闭”、植入广告等领域的制度规定,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明确了相关定义。依据《广告法》对广告发布者的规定,明确将“发布展示”作为广告发布者的认定条件,删除了“核对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条件,确保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定义与传统广告媒体相一致。同时,尝试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定义。

四是删去了程序化购买的有关规定。程序化购买属于互联网广告行业的一种经营模式,在法律层面并未新创设出一个区别于“广告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对广告内容没有本质影响,且现行《暂行办法》相关程序化购买规定导致互联网平台责任过轻,不利于规范互联网平台的广告活动。

五是强化了相关主体责任。如增加了对含有链接的广告、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广告的专门规定,强化了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责任;进一步细化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责任规定,明确了互联网平台经营者配合广告监测、协助监管、提供统计数据等义务。

六是调整了相关内容。按照《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作了调整。为增强对广告代言人的监管力度,《办法》还对广告代言人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

从具体内容来看,此次发布的《意见稿》中明确,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或者保健食品广告。

免责声明: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处理。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1年11月26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1年11月30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 滨海新区严打传销违法行为 上半年办结37起案件

    连日来,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滨海新区持续保持对传销违法活动高压严打态势,在全区多举措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全社会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2023年上半年,新区共收到涉嫌传销举报45起,办结37起,罚没款项345.6201万元,罚没款项已执行完毕,公安机关审查起诉2件,涉及人员6人。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及时调整打击…

    2023年8月10日
    00
  • 监管|从严认定直销企业条件,严防直销企业变相传销!

       6月19日,青海省海东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关于同意建立海东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审议通过《海东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023年海东市打击传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   要…

    2023年6月26日
    00
  • 浔阳区市场监管局甘棠分局召开会销经营行为行政提醒会

    为进一步规范会销经营行为,防范非法会销和虚假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31日,浔阳区市场监管局甘棠分局组织召开会销场经营行为行政提醒会。

    2024年8月20日
    00
  • 夸大宣传、诱导消费?一地市监局召开直销会销单位行政指导会

    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提高会销、直销行业规范化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风险排查管控实效,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召开直销会销单位行政指导会。

    2024年1月2日
    00
  • 淄川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加强辖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近日,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采取科所联动的形式,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线下(300959)同步推进,重点清理整治销售未经注册或未备案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标签违法…

    2023年7月25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