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剑指医美乱象,医美股开盘集体下跌

8月9日早间,人民日报刊文《医疗美容,要最佳效果也要防不良后果》。指出,一些医美机构在宣传过程中只谈“最佳效果”,不谈“不良后果”,容易使消费者忽视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尤其加大对网上医美店乱象的打击力度。

受此影响,8月9日,医美股开盘集体下跌,医美龙头华熙生物(688363.SH)和爱美客(300896.SZ)跌近4%,复星医药(600196.SH)、昊海生科(688366.SH)、贝泰妮(300957.SH)等跟跌。截至收盘,复星医药(600196.SH)跌4.42%;华熙生物(688363.SH)跌1.01%。

近几年,医美行业乱象频出。据《2020-2021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洞察白皮书》显示,医美行业事故高发于黑医美机构,平均每年黑医美致残致死人数大约十万人,且多数消费者投诉、报案无门,维权难上难。

今年以来,医美行业监管已在逐步加强。6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内容显示,多部门将于6月到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这也是继2017年以来,对非法医美行动的又一次联合打击。

除国家性政策外,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开展整治工作。以重庆为例,8月3日,2021年重庆市医疗美容机构“你点名我监督”跨部门联合执法结果出炉,15家医美机构被立案查处,共发现36项违法行为。

此外,8月4日,新华视点发布《身高焦虑就打“增高针”?危险!》一文,直指生长激素可能存在滥用等行为。受此影响,8月5日,A股生长激素龙头上市公司长春高新(000661.SZ)和安科生物(300009.SZ)双双暴跌。

针对医美市场乱象,北京朝阳医院整形外科主任范巨峰认为,对于乱象首先重点应该加强资质监管。其次,医疗机构也应依法加强执业自查工作以消除安全隐患。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医美机构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以次充好”“知假用假”。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认为,医疗美容有必然性,但不能无序、无限和无法,需要制度保障、标准规范和正确的价值观引领。

人民日报刊文如下:

医疗美容,要最佳效果也要防不良后果

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医美实现变美的心愿。然而,其中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四川成都市读者夏女士近日来信讲述了一件烦心事:她的母亲今年50多岁,在某短视频APP中看到一则广告称绣眉只需398元,便到店消费,没想到在店家的诱导下,最终消费金额竟然高达1.2万元。当夏女士询问购买了哪些项目时,母亲只能说出“绣眉毛、洗眼线、祛斑、祛皱”等,对具体是什么项目一无所知。夏女士与该店客服人员联系,发现还包括“细胞透析、prp血清祛皱”等项目。夏女士质疑该店是否具有操作此类医美项目的资质,医院表示这些项目会在另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做,却始终不肯说出具体是哪家医院。最终,夏女士向监管部门投诉。

夏女士说:“现在医美市场鱼龙混杂,一些医美机构用‘低价’吸引客户,不顾质量和安全性。比如,大家知道一些药的市场价是多少,有些机构会用低于成本的销售价格做宣传,然后漏打、少打甚至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0多岁的小薛也遇到类似问题。她做完全切双眼皮手术后,医生强调术后眼睛要多往上看,有利于双眼皮形状的定型。“然而,医生后来又说这样看久了眼皮上面会有皱纹堆积,建议打除皱针,还需要1000多元。”她认为,这已经涉嫌消费欺诈。

江苏南京的读者舒女士表示,自己曾从一个网红直播间购买了“复合水光套餐”,到店后,医生拿来一瓶药品。舒女士要求扫码验真,医生立刻就去换了一瓶。舒女士说:“如果我不要求验真,就给我用假货了。”据业内人士透露,不仅一些药品存在鱼目混珠的现象,一些公司发布广告时,也会擅自盗用未入驻该机构的三甲医院医生作背书误导消费者。

一些医美机构在宣传过程中只谈“最佳效果”,不谈“不良后果”,容易使消费者忽视安全隐患。消费者在网上搜索医美广告,与客服对话时,客服都热情地询问体貌特征,推荐对应项目。而当消费者询问医生行医执照时,得到的回答却多为沉默和推托。

在许多医美机构官网信息中,基本没有风险性提示。事实上,医美项目的安全问题,是医美行业实际存在且绕不开的重要话题,且医美一旦出现问题,维权都是漫长且劳心劳力的过程。陕西的袁女士在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做完“热玛吉”项目后,面部出现烫伤情况,被确诊为面部烫伤二级。袁女士与该整形美容医院沟通无果,一番波折后经当地卫健委协调,该美容医院才同意退费。

对此,北京朝阳医院整形外科主任范巨峰认为,首先重点应该加强资质监管,“医美机构和个人须取得相应资质,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其次,医疗机构也应依法加强执业自查工作以消除安全隐患。在具体操作层面上,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美机构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来“以次充好”“知假用假”。对于医美机构价格乱象,他认为,要加大对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的惩处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尤其加大对网上医美店乱象的打击力度。”范巨峰说,医美机构应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虚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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