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备案提上日程!北京、广东率先垂

纪实网 8月3日讯 7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事后备案的通告。

通告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经营者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正在研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相关工作要求及建设备案信息化系统,在相关工作要求出台前,新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后即可开展经营。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备案工作要求后,以上经营者应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如此看来,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已经提上日程了!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取得许可

今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我国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因此,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特殊食品销售实际并不在本次修订内容的覆盖范围。

5月2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过渡时期“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审批改备案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表示,食品经营者仅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不包括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此后,山东、浙江、河北、广西等地也相继表态,特殊食品经营尚未被列入备案考虑。

7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中要求,食品经营者仅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营业执照采集经营范围信息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分别注明。

北京率先出台新规征求意见

7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备案有关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就将特殊食品销售纳入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作中,给出了具体方案。该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前。

7月26日,广东的跟进紧随其后,开篇提到的公告表示“新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后即可开展经营。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备案工作要求后,以上经营者应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作为政策的风向标,北京推进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而广东作为保健食品大省,也不甘示弱。

下一步,大胆猜测,全国各地会纷纷效仿~

但具体执行方式,就见仁见智了。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1年8月2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1年8月4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 中消协: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成投诉热点

    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15365件,解决497142件,投诉解决率80.7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064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2023年上半年商品大类投诉数据显示,日用商品类、家用电…

    2023年8月7日
    00
  • 合肥部署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24”行动

    近日,合肥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通知,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24”行动。此次行动,紧扣摸排、清理、惩戒、宣传等重点环节持续发力,强化市场监管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防范聚集式传销回流反弹,严厉打击网络传销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4年6月28日
    00
  • 严查使用“康复”等表述 营销宣传近视防控产品

    纪实网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9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今年11月到明年3月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严厉打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

    2021年11月10日
    00
  • 会销活动未按要求申请备案,首张罚单已开具!在此提醒……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四川市场监管部门对擅自举办线下食品宣传推介活动不报备行为开出首张罚单。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开展营销活动务必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做到有备无患!

    2023年11月2日
    00
  • 医美直播全部“阵亡”!带货还是“带货”?

    2月23日,《焦点访谈》通过《医美直播,带货还是“带祸”》,曝光了医美直播乱象。

    2024年2月29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