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成分”标注引争议 化妆品标签新规改变了什么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业内争议不断,许多从业人士均表示有些“迷茫”。一方面,“将含量不超过0.1%的原料成分标注为微量成分”“化妆品小样也要标明全部成分”等规定实施起来有难度;另一方面,过分追求“成分标签”的产品,可能也会随着办法的出台而减少。

“微量成分”标注引行业争议

面对更换产品外包装的问题,化妆品企业普遍有些“不知所措”。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办法中明确规定,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质量比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过0.1%(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另行标注,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

“‘微量成分’的标注在行业内引起了较大争议,因为有太多原料含量都不够0.1%,如虾青素、多肽类、纤连蛋白等。” 广州尊伊化妆品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来成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这项规定看起来有些“外行”,企业执行起来有难度。

该项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化妆品的虚假营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一些化妆品在进行营销时,会宣称其含有某种功效性原料,但不标明这种原料的含量。很多消费者冲着该种原料去购买产品,如果该种原料在化妆品中的实际含量非常低,就构成了虚假营销,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标注‘微量成分’是否会影响消费者选择”是化妆品企业最关心的问题。“确实有很多消费者会比较看重化妆品中的某种成分,如玻尿酸。”一位拥有超过10万粉丝的美妆博主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他在直播间卖货时,也会把成分作为化妆品的宣传卖点。如果外包装上标注的是“微量成分”,消费者就可能质疑产品的功效。一位来自化妆品代加工工厂的研发部工作人员张冉(化名)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若按照办法执行,目前市面上的化妆品几乎均要更换外包装。

对企业来说,落实办法的要求会遇到哪些困难呢?资深美妆品牌管理专家,天勤品牌咨询CEO罗文琴对记者表示,较之前相比,企业的操作流程变得更复杂了。产品在开发初期就要把成分排好序,“微量成分”需要在标签上有引导语,0.1%以下的都要列明。产品经理和业务人员也要特别专业,开发初期,企业针对产品打样的要求必须沟通清楚,否则后续提供全部成分后又要修改的话会浪费时间,造成反复调整、成本上升等问题。

小样和进口化妆品均要标明成分含量

“实际上标签管理法就是将此前出台的法规在包装上落地执行。”陈来成说:“但是细化内容太多了,小包装产品执行起来就会比较麻烦。”

办法规定,净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的小规格包装产品,要标注产品中文名称、成分、净含量和使用期限等;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一款小样产品可能还没有一根手指大,要标上全部成分和使用期限,对企业来说多少有些困难。”张冉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像次抛型和体验装类型的产品,要标明上述信息就更难了。

感到困难的还有进口化妆品企业。上海宝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都是英文,厂家一般只会贴上中文名称。翻译并标注上全部成分,工作量不小。另外,进口化妆品有些配方也是保密的,几乎不可能把全部成分都标明。

另外,办法规定,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的化妆品也要有明确标识。记者在淘宝平台搜索“化妆品赠品、小样”关键词发现,有上千家店铺从事小样、赠品的买卖,其中多数是进口化妆品且未标注明显的使用期限。这些产品的标签信息如何标注?办法出台后还能否像此前一样正常销售?其中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产品还在正常销售,尚未收到需要更换新包装的信息。

迎合“成分党”的产品怎么办

近年来,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会很关注产品成分,因此这部分消费者被称为“成分党”。根据网络零售市场研究机构维恩咨询数据,45%的消费者对化妆品专业成分有了解,17.2%的产品会明确标注专业成分。

但是,标注成分含量的化妆品并不多。记者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美妆集合店内翻看了10余种产品的外包装,发现这些产品均未标注成分具体含量,其中包括将玻尿酸等成分作为宣传卖点的化妆品。

用成分为化妆品命名本来是业内一大趋势,如“视黄醇眼部精华霜”“肌肽隔离妆前乳”等。办法规定,产品通用名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所宣称的相符。办法实施后,以成分命名的产品或将降温。

新规出台后,业内竞争或将愈演愈烈。罗文琴表示,这次办法的出台,是化妆品史上一个很重要的事件,长期来讲是利好整个行业的,会把一些不重视研发的小规模企业从这个行业里淘汰出去,同时给一些优质企业创造机会。另外,在目前化妆品行业社交电商兴起的环境下,办法给直播电商带来的限制会比较明显。办法规定,产品必须有检测报告,那么检测费用也会导致开发产品的成本增大,这是必然的,也可能会导致一些化妆品涨价。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1年6月9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1年6月11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直销企业联盟正式成立

    近日,江苏省直销企业联盟成立大会在南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朱忠良、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江苏省商务厅二级调研员殷亚亮应邀参加会议并讲话。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副总裁黄圣文致辞。 会议宣读了《江苏省直销企业联盟章程》,推选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担任联盟首届轮值理事长单位。陈琪宏副局长和黄圣文副总裁共同为联盟揭牌。会议围绕…

    2023年7月26日
    00
  • 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纪实网讯 为贯彻落实《三河市治乱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按照《三河市打击传销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社会舆论氛围。 7月13日至14日上午,打传大队先后走进天佑爱上岛、星河园、皓月园、燕京航城、潮白人家等10个小区以及周边50余家房屋中介公司,向…

    2021年7月16日
    00
  • 这三种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以下简称三个目录)及配套解读文件。

    2024年1月2日
    00
  • 公安机关:重拳打击网络传销犯罪

    据公安部经侦局9月28日消息,今年6月份以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部署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传销犯罪集中打击行动,针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和打着所谓“政策”旗号的各类新型网络传销、跨境网络传销等犯罪活动,汇聚多方合力、集中查处犯罪窝点,彻底打掉了一批全国性、区域性传销组织,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2023年10月8日
    00
  • 宣称功能的食品非法添加 总局:从速从严查处

    中国营养健康市场就像一座空中楼阁,缺乏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和营商环境的有力支撑,须行业有识之士群策群力、尽快解决!

    2023年10月17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