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云数贸”旗号搞诈骗,女骨干获刑5年半,罚金5万,继续追缴135万多元!

目前在网络上还有不少打着“云数贸”旗号的诈骗,其实与张健(真名宋密秋)的“云数贸”一点关系都没有,主要是当初参与“云数贸”的人太多,目前许多人还抱着对“云数贸”的幻想,骗子们就看中了这个商机,宣传不费劲,诈骗得手容易,因此就出现了打着“云数贸”旗号的各种诈骗。利箭从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获悉了这样一个骗局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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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菁于2018年开始接触并参与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未成功兑现。2019年4月份以来,杨某菁接触到卢某(另案处理)等人虚构的“云数贸”中“ 刷脸技术全球市场分红股” 、“2020云家商业战略股”等多个项目,发现在会员微信群中,以宣传投资项目的方式容易赚钱,遂加入并建立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进行推广。
宣称上述项目是国家发展项目,骗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使不明真相的人缴纳260元至38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股权,以每股奖励提成130元至250元的方式再诱使更多的人加入,发展、管理会员并帮助收款。经审计,通过其个人账户转交费用共计人民币1427781.01元人民币。被告人杨某菁个人非法获利7万元。

杨某菁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10月17日被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11月23日被逮捕。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积极宣传推广虚假项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杨林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非法所得,依法发还被害人。尚未退赔共同违法所得,责令继续退赔。

最后判决如下:

1、被告人杨某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被告人杨某菁违法所得7万元,依法返还被害人。尚未退出的与其他同犯的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1357781.01元继续追缴,退赔被害人。

利箭提醒:目前打着“云数贸”旗号的各种互联网项目平台,张健在狱中服刑,不是张健的“云数贸”,都是各个骗子们搞得冒充诈骗,切勿上当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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