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业新规出台 “淘汰赛”一触即发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的部门规章《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规实施,化妆品行业“淘汰赛”或将展开。谁将成为化妆品的“把关人”?哪些行为又会成为行业不能触碰的底线?

  “抢人大战”或将展开

  办法共计六章六十三条,涵盖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和备案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在企业中,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成为注册人/备案人,承担起化妆品和新原料的质量安全责任。

  2021年5月1日后,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这一职位或成为化妆品企业争抢的“香饽饽”。根据办法,注册人/备案人将开展化妆品研制、安全评估、注册备案检验等工作,并按规定提交注册/备案资料。

  而正式实施的办法中规定,注册人/备案人首先要属于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其所在的企业或组织要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化妆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的能力。并且,注册申请人首次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人首次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提交其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证明资料。

  办法也取消了“备案人五年以上从业经验” “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实验室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获得的研究数据及评价结论、相关科学文献资料等”的要求。一位来自广州从事化妆品研发生产的工作人员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正式实施的办法中降低了门槛,这也是给企业摸索的机会。目前化妆品企业储备的人才队伍还较为年轻,在功效界定等标准化方面也还有改进空间。办法实施后,能够抢先掌握规定的备案人在业界的身价也会倍增。

  港澳台化妆品将不再属于进口品

  来自港澳台的化妆品将不再属于进口产品,但参照进口管理。办法指出,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化妆品产品备案编号为“国妆网备制字”与“国妆特制字”。此外,化妆品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在境内完成的为国产产品,在境外完成的为进口产品,在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完成的参照进口产品管理。

  一位来自上海的贸易服务商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港澳台的产品还是像之前一样备案注册、过关、报税,但是在备案编号上不一样了,要标上“国妆”的编号。这样也便于消费者和代理经销商区分哪些是进口品、哪些是国妆产品。

  在北京朝阳区一家购物商城的美妆集合店内,工作人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来自港澳台的产品并不多,大概占到20%左右。而标不标“国妆”,对产品销售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港澳台的化妆品将不属于进口产品,其在产品运营上也将有所变化。一位科颜氏品牌运营商告诉记者,新办法实施后,港澳台的化妆品宣传方案会做出改变,或将增加更多符合内地的宣传热点。

  品牌淘汰战一触即发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利好优质国产化妆品在国内的发展,而一些进口化妆品及国内中小化妆品企业、新锐品牌或将面临淘汰。

  进口化妆品进入审批将更为严格。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内容规定,普通化妆品上市或者进口前,备案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在产品质量把关上承担主体责任,企业需要在提交产品备案资料前就把关好产品质量,一旦提交即备案。审查不通过,产品无法进入国内市场。

  不少相关企业也在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以生产、销售牙膏为主的广州市倩采化妆品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徐春生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虽然还不明确新条例是否适用于牙膏产品,但公司内部已经在学习相关条例。

  “很多中小企业及品牌还没有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新办法出台后,部分企业及品牌或将面临淘汰。另外,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就要接受严格的审查,也会促使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一位来自广州从事化妆品研发生产的工作人员表示。

  上述贸易商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海外化妆品进口将更加严格,新产品备案审查也将更加仔细,来自港澳台的化妆品企业将更加重视内地市场。一旦出现问题,受损的还是企业及品牌自身。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1年1月13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1年1月15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年起施行:首次明确参与传销可行拘!

    喜大普奔!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年起施行

    2025年7月24日
    00
  • 健康中国战略实践:解码大健康产业发展新逻辑

    从“小病拖、大病扛”的无奈,到“家门口享诊疗”的便捷;从“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到“健身成为新风尚”的转变,中国大健康领域的每一处变迁,都镌刻着政策引导的深刻印记。

    2025年11月25日
    00
  • 重大质量问题,平台不能仅一删了之《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4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当中披露为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鼓励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负责药品监…

    2023年4月6日
    00
  • 为消费者护航 辽宁建保健食品信用监管新机制

    号角网讯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日发布消息称,辽宁构建以“一机制、三标准、八制度、四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监管新机制,打造保健食品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据介绍,建立上述新机制意在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市场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机制”即以企业自我声明为核心的特殊…

    2022年3月11日
    00
  • 虚假、恶意投诉,综合判断后不受理!不公示!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

    第十一条 存在投诉人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生活消费需要;同一投诉人对同一经营者短期内大量投诉;不同投诉人通谋分别消费后分别投诉同一经营者;投诉人恶意制造经营者侵权的虚假事实或者虚构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投诉人受雇于他人进行投诉;投诉人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投诉;投诉人曾因敲诈勒索经营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等情形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被投诉人提供材料,综合判断是否属于《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不予公示情形。

    2023年10月27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