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月湖区捣毁一恶势力传销团伙

近日,鹰潭中院对公磊等九人恶势力团伙非法拘禁一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鹰潭市月湖区捣毁一恶势力传销团伙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份以来,以被告人公磊、韩小平、杨灵光、岳要国、王国彬、苏大兴、张建利、杨少干、李西霞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通过网络交友的方式将被害人何某等人骗入位于本市月湖区南站路75号1栋504室的传销窝点,有组织的实施多起非法拘禁犯罪,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拘禁期间,该团伙给每名被害人安排一名师傅,负责监视被害人在传销窝点内的活动。团伙成员以威胁、恐吓、体罚、毛巾捂嘴、拳打脚踢等方式将被害人何某等人强行控制在窝点内,并对被害人何某等人进行劝说,逼迫购买所谓的“产品”。被害人何某等人一直被控制在窝点,直至2018年2月26日被公安民警解救。

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公磊等人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均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公磊、韩小平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杨灵光、岳要国、王国彬、苏大兴、张建利、杨少干、李西霞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公磊、韩小平、杨灵光、岳要国、王国彬、苏大兴、张建利、杨少干、李西霞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

判决:被告人公磊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韩小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余成员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公磊、岳要国、苏大兴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遂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一入传销深似海,从此自由是路人。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19年4月15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19年4月17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 雅安市公安机关侦破 特大网络传销案

    2021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等人依托某知名集团,组织技术团队研发了“某某农场”“ 某某商城”等网络APP,并在全国各地设立“战区”,通过该平台以线上“认养黑猪”为噱头,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形成层级关系,同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4年5月22日
    00
  • 贵州黔南破获涉“虚拟币”网络传销案,15人被抓

    “虚拟币”具有去中心化、不计名性等特点。“虚拟币”网络传销大多是通过传销头目注册空壳公司、设立网站,再以慈善、理财、娱乐、医疗为名目建立初步信任,通过各种形式大肆宣传其发行的虚拟币价值,以“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开拓市场、与人共享“拉人头”的方式赚取汇报,最终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2025年12月19日
    00
  • 成都温江公安端掉特大传销窝点,35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获悉,自成都市公安局启动以“听民意、护民生”为主题的“亮剑”专项行动以来,温江区公安分局紧盯辖区涉民生领域多发性、突出性违法犯罪,将防范打击传销活动作为护民“心安”的重点工作,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持续深化部门联动、警种合成,成功摧毁一个特大传销犯罪网络,3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

    2025年12月17日
    00
  • 首犯获刑7年!河南“3260精准扶贫”特大传销案宣判

      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项目”为名,歪曲解读国家扶贫政策、领导人讲话,在辽源市、松原市、盘锦市、锦州市等地区大肆开展传销活动,发展会员近1.5万人,涉案资金高达5000万元。3月2日,本网了解到,该特大传销团伙首犯侯某琼(化名“侯瑜、侯俞”)被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高达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网获悉,2017年以来,…

    2021年3月3日
    00
  • 什么??网络销售保健食品也不得“混放”?!已有处罚案例!执行标准在这

    什么?网络销售特殊食品也不得“混放”?这一线下经营的重点要求,放到网络渠道来,乍一听还挺抽象的。

    2024年2月22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