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开启“全民打传”模式 最高奖励5000元

2月24日,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新津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发布实施《打击传销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5000元。

2月24日,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新津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发布实施《打击传销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5000元。根据暂行办法,奖励对象为以书面、电话或其他方式,实名向新津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举报传销行为,且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个人或单位。举报人在举报时,需提供涉嫌传销的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基本违法情况及相关证据等,并如实登记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奖励标准依据举报线索的价值和案件侦破情况而定。举报人提供传销活动主要头目关键信息,且执法部门据此破获案件并抓获主要人员,或涉案人员超100人的,奖励50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实名举报人,可凭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领取奖励资金。

新津区开启“全民打传”模式 最高奖励5000元

奖励对象

本办法奖励对象是以书面、电话或其他方式,实名向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举报传销行为,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个人或单位。

举报材料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涉嫌在本行政区内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基本违法情况、相关证据等。并如实登记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

奖励标准

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一)举报人提供传销活动的主要头目姓名、真实身份、联系电话、银行账号、活动居住地点、讲课资料、平台信息等情况客观真实,执法部门根据举报线索破获传销案件并查获组织、领导、策划传销的主要人员,或查获涉案人员超过100人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举报人提供传销活动骨干分子姓名、真实身份、联系电话、银行账号、活动居住地点、平台信息等情况客观真实,执法部门根据举报线索破获传销案件并查获传销重要骨干人员,或查获涉案人员50人以上100人(含)以下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提供传销活动具体地点、组织者的姓名、联系电话、讲课资料、平台信息等情况客观真实,执法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获传销一般骨干人员,或查获涉案人员30人以上50人(含)以下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四)举报传销活动具体地点、平台信息等情况客观真实,执法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涉案人员10人以上30人(含)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举报传销活动具体地点等情况客观真实,并查获涉案人员10人(含)以下的,按照经查证属实的具体地点数量按照人民币2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

 奖励兑现

符合奖励条件的,实名举报人提供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领取奖励资金。

电话举报途径

(028)110、(028)82555615

现场举报途径

新津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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