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有法可依 新规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本期带您了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本期带您了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相关内容。

具体要求

对保健食品广告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1、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应为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的持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生产、经营企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

2、申请人是否应向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交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应当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即如果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人为北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业的,申请人应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

3、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注意哪些?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当以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注册或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或“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在视频广告中应当持续显示。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有法可依 新规来了!

4、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包含哪些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不得包含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广告宣传;

(二)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

(四)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

(五)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

(六)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

(七)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含有的其他内容。

5、如何申请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保健食品广告申请人应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进行在线填报,相关办事要求可参见首都之窗网站“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事项办事指南。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3年11月20日 下午2:03
下一篇 2023年11月20日 下午3:08

相关推荐

  • 《化妆品功效评价师》《评香师》两项职业评价规范发布

    记者日前从中国日用化工协会获悉,为严谨规范开展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工作,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规程(2023)版》《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规范制定程序》有关要求,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日用化工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的《化妆品功效评价师》《评香师》职业评价规范于1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

    2024年1月25日
    00
  • 眉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

    纪实网讯 9月27日,全面修订更新的《眉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简化程序,降低奖励门槛、提高奖励金额、扩大奖励范围、科学设定奖励金层级并及时兑现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奖励的适用标准根据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涉案金额和案件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甄别筛…

    2021年9月28日
    00
  • 青岛市监局与直企“约法四章”:自觉抵制违规直销等行为

    为做好新形势下直销企业的监管,传达上级对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最新要求,指导青岛市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部分直销企业提醒告诫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李宗卫出席会议。 会上,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负责同志传达了近期上级部门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要求,并围绕直销行业的发展历…

    2023年5月23日
    00
  • 最高检:1-9月检察机关共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627人

    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627人。检察办案发现,近年来,随着依法惩治传销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为躲避监管打击,将传销由线下转移至线上。

    2024年10月28日
    00
  • 南宁在全国率先发布《化妆品行业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规范》地方标准

    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以地方标准的形式率先发布《化妆品行业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填补了国内化妆品行业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标准的空白。该标准将于2023年4月10日正式实施。 化妆品行业具有高成长性、高创新创意性和品牌高附加值性,是绿色产业和美丽经济,但在经营中也存在部分乱象:化妆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如进口普通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标签宣称内容虚假…

    2023年3月24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