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去年破获保健食品犯罪案件2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00余名

3月28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21年,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万余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3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

1.png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重拳打击农兽药残留超标、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肉制品掺杂掺假、“网红”假劣食品等犯罪,及时消除了一大批食品安全隐患,有力震慑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工作中,全国公安机关广辟线索来源,强化大案攻坚,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因地制宜、精准打击,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及时侦破了一批食品安全犯罪重大案件。

同时深化协作配合,加强执法联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重点农产品,坚持多破小案、快破大案,共破获食用农产品犯罪案件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00余名

2.png

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推进保健食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犯罪,侦破保健食品犯罪案件2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00余名

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受理行政部门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2000余起;会同海关等部门加大对销售来源不明进口冷链食品犯罪打击力度,迅速侦破一批重大案件。

今年3月15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牢牢聚焦人民群众在食药环领域的“核心关切”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热点,连续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着力强化源头治理,狠抓打击整治,取得显著成效。近日,公安部对“昆仑2022”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01

高位部署、统筹推进,积极主动推进线索摸排。组建由分管部领导任组长的“昆仑202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完善运行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形成严密责任链条。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人力技术结合,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提高主动发现情报线索能力。密切关注网上交易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等新兴业态中可能存在的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精准发现梳理案件线索,深度研判挖掘核查,切实保障专项行动无死角、全覆盖。

02

密切协作、着力攻坚,全面形成严打高压态势。精准把握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对跨区域、团伙化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着力增强打击实效。突出“打大、攻坚、惩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保障打准打狠,形成强劲有力的震慑势头。积极推广普及先进地区、省份工作经验,加强专业带动、全警行动、上下联动,形成整体作战格局。同时,不断夯实打整体仗、合成仗的工作思路,立足实战要求,进一步加快食药侦领域快检勘验技术建设应用,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强化行刑衔接,着力提升检验鉴定能力,解决涉案物品保管处置等突出问题。对打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漏洞,第一时间通报行政主管部门,从根本上抓实源头治理关键环节,形成常态长效的打击防范质效。

03

宣传发动,汇集民智,着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借助法制宣传教育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全面加强“昆仑2022”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防范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浓厚氛围,打下深厚的群众基础。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反馈机制,出台激励奖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专项行动的积极性,集社会之力、汇全民之智,使违反犯罪人员无处藏身,使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切实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为振兴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公安部食药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隐患,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昆仑2022”专项行动,进一步聚焦打击突出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密切部门协作,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据悉,目前,山东省、湖北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自治区公安厅积极响应,全面展开部署“昆仑2022”专项行动。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2年3月30日 下午9:00
下一篇 2022年3月30日 下午9:16

相关推荐

  • 聚焦9大违法行为 新规处罚标准进一步细化

    2月2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从实体规则、程序规则、监督规则、附则几个部分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行政处罚原则进行了更加详细的细化和规范,给地方监管人员提供了具体参考规则。 总则表示,《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的是广东省各级药品监督管…

    2021年2月23日
    00
  • 8月1日起 这项条例将规制社交电商等新型消费业态

    网络直播、盲盒销售、跨境电商……新消费模式给大家带来消费新体验的同时亦有大数据杀熟、诱导式消费等不少市场隐忧。 近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即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对新型消费业态经营者的义务作出特别规制,助力营造安全放…

    2022年7月28日
    00
  • “食品级”化妆品更安全?看国家药监局怎么说!

    纪实网讯 “食品级”儿童防晒霜、可食用润唇膏……如今宣称“食品级”儿童化妆品的产品在市场上并不鲜见。10月24日,记者登陆某宝平台,看到一款女孩专用的可食用润唇膏,商家宣称该化妆品“天然成分、温和配方,不含色素、防腐剂、樟脑、薄荷”,不仅安全有效,甚至还能直接食用。 “食品级”儿童化妆品真的更安全有效吗?国家药监局于10月18日发布信息明确,“食品级”化妆品…

    2021年10月26日
    00
  • 泗县大庄镇:打击传销强宣传 群众防范享平安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传销“皖剑-2024”专项行动,近期,泗县大庄镇综治中心联合市场所、派出所等镇直单位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全方位开展打击传销宣传,着力提高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守住群众财产安全防线。

    2024年7月22日
    00
  • 四省市发布《意见》:推进保健食品追溯管理

    纪实网讯  9月6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长三角地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实现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严防…

    2021年9月7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