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标签专项检查

纪实网讯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化妆品标签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近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化妆品标签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1年8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标签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检查对象。各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经营环节实施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发机构、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提供化妆品的宾馆、洗浴、婚庆、演艺单位等;省局各检查分局负责对本辖区生产环节实施检查,检查对象为化妆品生产企业。

《通知》规定了检查内容。检查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是否有标签,标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检查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内容是否与原标签内容一致;检查化妆品标签是否标注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的内容,是否标注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是否标注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是否标注法律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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