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迎重磅规制 清退资金来源明确

治理非法集资迎来首部专门法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日前正式公布。作为首部专门规范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对非法集资做出明确定义,并确定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原则,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市场关注热议的明星代言非法集资事件,此次《条例》也就相关责任认定进行了厘清。据悉,《条例》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行业乱象,《条例》也进行了规范。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中,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条例》充分总结吸收各方面经验做法,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


对于市场关注热议的明星代言非法集资事件,此次《条例》也就相关责任认定进行了厘清。根据《条例》,通过广告和互联网传播非法集资信息,是非法集资风险扩散、蔓延的重要渠道。

 

为有效切断非法集资信息传播链条,《条例》对广告发布规则、相关部门职责等规定了针对性措施:一是禁止违法发布集资类广告信息。二是明确监管职责。三是压实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责任。 


《条例》还对非法集资资金清退作了规定。明确了清退资金的来源,其中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等均属于资金清退范围。

 

“这意味着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发布了非法集资的广告,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部门也可以对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进行处罚,这就加大了非法集资广告,以及相应信息发布的审查责任。这也是对民众合法权益的保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1年2月18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1年2月20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 国家药监局复函明确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从业条件

    近日,针对有关省级局对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从业条件认定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进行了研究和答复。 国家药监局指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鉴于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与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基本一致,根据…

    2022年5月10日
    00
  •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将迎来新格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江瑛在9日举办的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表示,2021年我国化妆品监管将迎来新格局,通过更为健全的法制保障和标准引领,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佳的环境,为人民群众美丽新消费提供更好的保障。   今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即将在2021…

    2020年11月12日
    00
  • 重点关注直企合作关联方 排查整治挂靠行为

    为引导直销企业合法经营,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以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行动为抓手,压实直销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宣传行为、直销行为、计酬制度、信息披露“四个规范”。

    2024年12月5日
    00
  • 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所有涉传销参考案例,看这篇就够了!

    其中,刑事案例有1453件,占比39.15%,基本覆盖了常见罪名和多发案由,同时也兼顾了入库案例的时效性,通过“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逐步实现对常见案件办理的指导和对常见法律适用问题的处理。

    2024年3月1日
    00
  • 市监总局推动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一件事”。

    2024年3月21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