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朋高科”一批传销人员犯罪情节轻微,积极上缴非法所得,认罪认罚不被起诉 Full • 2021年1月29日 上午12:00 • 案件纪实 还记得去年吉林四平警方抓捕了“尚鹏高科”214人的这个案件吗?上面视频里面讲了这个案件的抓捕情况。利箭从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在1月26日公布了一批涉嫌传销人员不被起诉的决定书: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现住址同户籍地。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12 月9 日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因本院不批准逮捕,于2020年1月15日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罪,于2020年12月14日向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法定期限内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被不起诉人,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于2018年3月27日经他人推荐注册“尚朋高科” 会员。“尚朋高科”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通过网上注册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层级由低到高为:会员、专员(1-5)、主管(1-5)、经理(1-5)、总监(1-5)、顾问及总代。“尚朋高科”以成为会员享受利润分红为宣传口号,以发展团队可领取动态资金、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加入该组织后,对该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到积极作用,案发时为“经理1”级别, 建立微信群转发“尚朋高科”资料、催缴费用、通知管理下线。经司法鉴定,被不起诉人张某某通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807人非法获利人民币62786.79元,案发后,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上缴公安机关部分非法所得。 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张某某无前科劣迹,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积极上缴非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相对)。 最后提醒:这些是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积极上缴非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的人不被起诉,不等于所有被抓参与者不被起诉,因此请远离“尚朋高科”这个传销组织。 文章来源: 利箭在出击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起诉利箭在出击尚朋高科转载 赞 (0) Full 0 生成海报 北方大陆举办股权赠予签约仪式 上一篇 2021年1月28日 上午12:00 你们爱与奉献,我们加油点赞!关爱办携手安利基金会慰问白衣天使 下一篇 2021年2月1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案件纪实 发展下线31人,江西一男子因传销获刑! 2022年8月,被告人罗某某经吴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加入某联合社区的网络传销组织,并注册成为会员。 2024年9月14日 000 案件纪实 这些都是传销!警惕:传销七大新变种! 传销这个社会的毒瘤 虽然其模式并不复杂 但普通人往往难以辨别 2024年1月9日 000 案件纪实 年末总结 | 阜阳市展示“打传规直”工作成果 11月14日,第16届苏鲁豫皖周边地区22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议在阜召开。 2024年11月18日 000 案件纪实 涉案资金上千万元 炎陵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传销案 近日,炎陵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网络传销案。 2024年12月18日 000 案件纪实 山东市监局:2022全省共查结传销案524件,罚没2.12亿元 5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相关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传销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朝华介绍,2022年以来,山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以开展网络传销联合整治工作和严厉打击聚集型传销专项工作为主线,紧紧抓住… 2023年5月19日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