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朋高科”一批传销人员犯罪情节轻微,积极上缴非法所得,认罪认罚不被起诉 Full • 2021年1月29日 上午12:00 • 案件纪实 还记得去年吉林四平警方抓捕了“尚鹏高科”214人的这个案件吗?上面视频里面讲了这个案件的抓捕情况。利箭从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在1月26日公布了一批涉嫌传销人员不被起诉的决定书: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现住址同户籍地。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12 月9 日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因本院不批准逮捕,于2020年1月15日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罪,于2020年12月14日向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法定期限内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被不起诉人,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于2018年3月27日经他人推荐注册“尚朋高科” 会员。“尚朋高科”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通过网上注册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层级由低到高为:会员、专员(1-5)、主管(1-5)、经理(1-5)、总监(1-5)、顾问及总代。“尚朋高科”以成为会员享受利润分红为宣传口号,以发展团队可领取动态资金、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加入该组织后,对该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到积极作用,案发时为“经理1”级别, 建立微信群转发“尚朋高科”资料、催缴费用、通知管理下线。经司法鉴定,被不起诉人张某某通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807人非法获利人民币62786.79元,案发后,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上缴公安机关部分非法所得。 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张某某无前科劣迹,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积极上缴非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相对)。 最后提醒:这些是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积极上缴非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的人不被起诉,不等于所有被抓参与者不被起诉,因此请远离“尚朋高科”这个传销组织。 文章来源: 利箭在出击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起诉利箭在出击尚朋高科转载 赞 (0) Full 0 生成海报 北方大陆举办股权赠予签约仪式 上一篇 2021年1月28日 上午12:00 你们爱与奉献,我们加油点赞!关爱办携手安利基金会慰问白衣天使 下一篇 2021年2月1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案件纪实 什么??网络销售保健食品也不得“混放”?!已有处罚案例!执行标准在这 什么?网络销售特殊食品也不得“混放”?这一线下经营的重点要求,放到网络渠道来,乍一听还挺抽象的。 2024年2月22日 000 案件纪实 江苏销毁含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等假害伪劣食品共35吨 6月24日上午,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会同南京市公安局在南京市江宁区组织开展打击食品犯罪涉案物品销毁活动,集中对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查扣的假酒、走私冻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伪劣调味品等26个品种、共计35吨涉案物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据了解,本次销毁活动是全省第9次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安主题日”系列活动之一。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负责同志通报了近年来全省公安机… 2019年7月1日 000 案件纪实 搭建网络平台虚构玉石交易 传销组织头目获刑五年八个月 近日,涡阳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网络平台“买卖”玉石的方式组织开展传销活动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两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24年9月23日 000 案件纪实 今年315不冷清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公布4类8起案例,涉事严重的企业被连夜查封 又是一年“3·15”,消费市场中存在的违法侵权行为再度引发广泛关注。 2024年3月20日 000 案件纪实 3万会员5亿元购买“生命能量液”治百病?“中资创联”传销案告破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兴起,传统的违法犯罪行为——传销也借此不断翻新花样、变异升级,不仅给广大参与者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侦破一起网络传销案,涉案公司已发展了3万多名会员,销售额近5亿元。不法分子把罐装地下水“包装”成售价千元的“生命能量液”,还声称这种产品… 2019年11月13日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