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40余人到西安参与“民间互助理财”传销组织一男子被公诉

  1月2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甲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被告人高甲某经人介绍加入“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理财”组织。该组织以“民间互助理财合作项目”为诱饵诱骗参与者来到西安,采取“开会”、“交流”等方式为参与者灌输投资理财意识吸引参与者参与投资,后其以拉人头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缴纳“保证金”参与大盘、小盘进行分享为获利手段,形成上下级金字塔传销人员关系。

  该组织共分五个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发展层、A、B、C1、C2。C1为家长(家庭管家),负责收取发展层的保证金、分配岗位金和日常管理。每个C2下有三个C1,每个C1下有三个B,每个B下有三个A,每个A下有3个发展层,每个岗位填满后团队整体晋升一级。

  每个新人加入时都要缴纳保证金“大盘”165000元或“小盘”49800元的保证金,其余人员将新人缴纳的保证金进行分配。“大盘”缴纳的165000元,C2级分75000元,C1级分35000元,B级分15000元,A级分10000元,介绍人分30000元。“小盘”缴纳的49800元,C2级分20000元,C1级分10000元,B级分5000元,A级分1000元,发展层分6000元,介绍人分5800元。

  2017年5月左右,被告人高甲某发展为张乙某(另案处理)传销组织“大盘”的C1岗位, 该传销组织共计40人。期间被告人高甲某介绍李乙某加入该传销组织,直接收取高乙某、范某某、张甲某、李甲某、薛某某加入该传销组织的保证金,并进行资金分配。现查明被告人高甲某直接和间接收取传销资金共计796800 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甲某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1年1月25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1年1月27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 “善心汇”传销案张天明获刑后,又有22人一审宣判

    “善心汇”组织,曾以扶贫救济为名发展下线,扰乱经济社会秩序。3月23日上午,黄埔法院依法对王某帅等22人涉“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涉案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二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以二万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本案22名被告人通过参与“善心汇”组织,以资本运作及扶贫救济为名,要求…

    2019年3月25日
    00
  • “惠乐益”网络传销大案一名在逃人员于山西落网

    曾引发广泛关注、涉案资金高达3亿余元的“惠乐益”网络传销大案的一名刑拘在逃人员,3月7日凌晨2时许在山西省大同市境内高速公路驾车期间,被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一大队民警抓获。 当日凌晨2时许,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京大高速孙启庄安全检查站进行安保执勤检查期间,对陕AK**75黑色路虎越野车进行例行安检。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异常:驾驶该车的男子神色慌张…

    2019年3月11日
    00
  • 六旬大妈原是传销惯犯 两年发展42万余人

    山东省郯城县一六旬大妈打着“国家重点支持的促进消费和经济发展项目”的幌子,通过宣传“消费全返”传销模式,发展下线。令人震惊的是,其在短短的两年的时间内,竟发展传销会员高达42万余人,非法获利164万余元。 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李某敏是山东省郯城县马头人,今年刚好满60周岁。其在2012年4月16日就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被兰山分局刑事拘留。可以说是一名…

    2020年6月9日
    00
  • 2018年查处传销、直销案件3500多件 罚没金额9.6亿!

    2月25-26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举行。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价格收费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全国查处价格违…

    2019年2月26日
    00
  • 殴打、减餐加洗脑 传销组织黑恶化路数堪比邪教

    基层民警普遍认为,传销组织屡打不绝根源在于司法认识未跟上实际变化,新司法依据亟待出台 山西临汾警方近日侦破的“传销”黑恶组织案中,发现一些异地聚集式传销组织已经从经济犯罪“变异”成暴力集团犯罪,成为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他们将“人”变成传销的“产品”,通过暴力和强力洗脑等方式迅速将受害者培养成犯罪工具,组织裂变迅速,路数堪比“邪教”。 “精挑细选”受害者 临汾市…

    2018年5月31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